市场消息称,远洋集团的一个重要境外债权人团体已经致函远洋集团最大股东中国人寿,敦促这家国有保险公司为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提供资金支持。
事件背后,是远洋集团给出的境外债务重组方案,令多数债权人不满意。在近日一场电话会议中,律所年利达表示,确认超过60%债券持有人反对重组方案。
远洋集团发布重组支持协议
作为第一家被呈请清盘的国资背景开发商,远洋集团境外债务处置的进展备受市场关注。
7月18日,远洋集团公告称,其已正式获得境外银团协调委员会成员对重组方案主要条款的同意。远洋集团给出的境外债务重组方案范围涵盖现有银团贷款、现有双边贷款及现有票据,未偿还本金总额约为56.36亿美元。
其中,银团贷款和双边贷款本金金额为130.4673亿港元外加2.4975亿美元。按照公告中1.00美元按7.82港元的固定汇率折算,该部分本金约为19.18亿美元。上述协调委员会成员所占本金约9.59亿美元,占比仅约17%。
据了解,重组方案将为债权人提供两类债务工具,一是新债务,二是强制可转换债券或新的永续债。其中,远洋集团将面向债权人发行22亿美元新债,主要包括新贷款和新票据。新债务将在重组文件生效的第三年起逐步偿还,将按年利率3%每半年支付一次现金利息。
记者了解到,截至31日下午,远洋集团股价仅0.34港元。
此外,对于剩余债务金额,债权人可置换为两年期无息强制可转债,或选择新永续债作为替代项。对于新永续证券,应计分派最初为每年1%,每半年支付,分派率每36个月按每年1%递增,最高分派率为每年5%。
记者了解到,目前出险房企的境外债重组方案多按照短期削减本息、中长期债转股、长期留债的思路。今年以来,已有两家出险房企宣告境外债重组计划达成所有重组条件。
超60%债权人为何不签署重组协议?
具有国资背景。“双险资”股东加持的远洋给出的重组方案,显然让多数债权人不满意。
今年1月5日,债权人小组和其他债权人对远洋集团提出法定偿债书;6月27日,债权人小组提交针对远洋集团的清盘呈请。
此后的7月17日,香港法院命令远洋集团必须在8月21日或之前提交针对清盘澄清的证据,并驳回远洋集团延期提交证据的请求;7月18日,远洋集团发布重组支持协议。
据媒体报道,7月24日晚,律所年利达和海通国际以律师顾问和财务顾问的身份发起了一场电话会议,解释债权人为何不要签署重组协议。年利达称,远洋集团与其他房企不同,公司有大量的离岸资产,比如在中国香港、美国旧金山以及新加坡都有开发房地产项目;远洋集团还有约36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间应收账款。
记者查阅了远洋2023年度业绩报告,即新加坡禧盈轩,2023年协议销售额6.48亿元人民币,单价16.6万元;以及其它项目协议销售额11.39亿元人民币,单价9400元。
电话会议上,年利达还继续表示,确认超过60%债券持有人反对重组支持协议;债权小组委托的顾问认为,远洋集团在短期内可以承受额外的现金支付,也可以承受更短的支付期间。
简单点说,就是债权人认为远洋有钱,有能力早点还钱。甚至,据彭博社报道,远洋的一个重要境外债权人团队已经致函给远洋最大的股东中国人寿,敦促中国人寿为远洋境外债重组提供给资金支持。
“寿险一哥”会拉远洋一把吗?
早在2009年,中国人寿大举入股远洋,当年12月24日,中国人寿认购远洋地产9.34亿股新股,成为远洋地产第二大股东。此后又从中国中化股份手中收购该公司股权,升为远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从16.57%一路增加到29.59%。
那么,踩雷远洋亏损上百亿的“寿险一哥”,中国人寿作为远洋集团的大股东,会“真金白银”拉远洋一把吗?
为回笼资金以及向商业轻资产化转移,远洋集团频频出售旗下核心资产,中国人寿多次接盘。于2022年4月底,远洋集团以30亿元出售北京颐堤港一期项目股权,引入大股东中国人寿;2022年10月,又以2.33亿元出售所持中国人寿金融中心(北京)10%股权,接盘方同样为中国人寿;2024年6月,颐堤港二期项目的开发及运营)64.79%的股权及相关债权,出售给中国人寿及合作方太古地产。
中国人寿也在持续认购远洋发行的金融产品。2022年12月27日,远洋集团于上交所发行13.03亿REITs产品,发行获得包括中国人寿、招商银行等保险和银行投资人参与认购。
不过,近年来,“寿险一哥”中国人寿也面临增收不增利的困境。2023年全年总保费收入6413.80亿元,同比增长4.3%,归母净利润则同比下降34.2%至211.1亿元。净利润下跌主要原因为“权益市场持续低位运行影响,投资收益同比下降”。
与此同时,受远洋集团计提拖累,其遭遇了不少投资者质疑。在上证e互动平台的官网,就曾有投资者质疑:2015年平安人寿63亿投资碧桂园,至今获利3倍;2015年新华人寿43亿投资中国金茂,至今获利1倍。同为险资投资房地产股,中国人寿却亏损过半。如何看待这巨大的投资收益差?
据中国人寿2022年财报披露,2022年末远洋集团港股每股1.09港元,基于此已计提减值26.45亿元,2021年底时,已对其计提减值32.17亿元。彼时,副总裁刘晖表示,“作为大股东,公司高度关注远洋集团的经营情况”,“将积极支持远洋走出低谷,实现平稳发展。”
时至2023年上半年,中国人寿认购远洋集团作为发行人、融资主体或担保人的金融产品为0元。针对远洋集团的长期股权投资,上半年计提了21.94亿元的资产减值损失。同时,中国人寿对远洋集团的长期股权投资为112.45亿元,这意味着,自2009年,中国人寿对远洋的长期投资损失达百亿。
在2023年度业绩发布会上副总裁刘晖再次强调,公司目前对于远洋集团的投资敞口非常小,去年已经开展完了减值工作,所以远洋集团不会对公司未来产生任何不利的新增影响。
如此看来,中国人寿为远洋境外债重组提供给资金支持的可能性极小。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王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