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6日讯 奥海科技(002993.SZ)昨日晚间发布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司股东刘蕾、刘旭、吉安市奥悦企业投资(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安奥悦”)、吉安市奥鑫企业投资(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安奥鑫”)和董事、副总经理匡翠思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述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过2,98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08%。
公司股东刘蕾持有公司股份3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0%,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11月26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36%。
公司股东刘旭持有公司股份1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11月26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7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7%。
公司股东吉安奥悦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1%,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11月26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6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2%。
公司股东吉安奥鑫持有公司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11月26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匡翠思持有公司股份4,0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11月26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8%。符合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25%的规定及符合“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的规定。
刘蕾、刘旭、吉安奥悦、吉安奥鑫为一致行动人,按照规定,在减持股份时,应当合并计算减持比例。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奥海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昊、刘蕾,刘蕾为刘昊的配偶,刘旭为刘昊的胞兄。刘蕾为公司董事;刘旭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奥海科技于2020年8月17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4,520.00万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发行价格为26.88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余烯键、幸思春。
奥海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21,497.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2,073.90万元,分别用于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奥海科技发行费用总额为9,423.70万元(不含税),其中承销保荐费用7,450.32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3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6,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255,660.3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4,644,339.62元,发行价格为40.90元/股。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53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经计算,奥海科技两次募资金额合计289,187.60万元。目前,奥海科技股价低于2022年增发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