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证监局对广州或恪投资公司发出警示函)
观点网讯:3月2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对广州或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警示函显示,该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期间,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的情形,反映公司未能充分履行管理人应尽的谨慎勤勉义务,不符合《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因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州或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